尊敬的就诊患者: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最新指示,为落实辽宁省重大公共卫生事件1级响应,加强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抚顺市口腔医院就诊安排如下。 一、门诊就诊安排 1、自2020年2月4日起,全院各临床科室开诊。医院将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和患者流量安排出诊医师,出诊医师以当日安排为准。需要复诊的患者最好来诊前与医生确认上班后再来复诊,或通过拨打本科室电话了解医生是否上班再来复诊。 2、由于我院为口腔专科医院,口腔专科诊疗存在一定的特殊性,在诊疗过程中会产生水雾、飞沫和气溶胶等,可能将口腔内的病毒或细菌经空气传播。在疫情期,医院仍以急症救治和非飞溅操作为主,建议非紧急情况的处置延后择期进行。 3、为减少人员聚集,请患者们尽量提前通过科室电话等方式了解候诊患者情况,错峰就诊。 二、就诊须知 1、进入医院的所有人员要求必须佩戴口罩,服从测温预检分诊、填报个人信息等安排。 2、为了您及家人的安全,减少交叉感染,最多限一位家人陪同看诊。 3、所有就诊患者必须提供身份证就诊。 4、我院为口腔专科医院,未设发热门诊。如有出现体温》37.3摄氏度,14天内从疫区回抚顺或接触过来自疫区的发热患者,或身边出现聚集性发病情况,请您如实告知预检人员,并请先行前往指定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以免延误病情。 三、电话咨询 医院各部门科室的电话将在工作时间保持畅通,欢迎患者朋友们拨打电话问诊咨询。 各科室电话: 牙周科:52789707 修复科:52623755 牙体牙髓科:52789709 儿童牙病科:52613005 颌面外科:52789710 正畸科:52789706 河东分院:57665566 随疫情变化,医院门诊安排可能会随时调整,请关注后续发布的通知。 疫情面前,抚顺市口腔医院全体医护人员始终将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放在首位,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 抚顺市口腔医院医务科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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